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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爱的一篇散文


  一九八五年一月三十一日晚七时,读一九八四年第六期《随笔》头条散文《配眼镜遭遇记》,赵大年作。
  这是一篇用现实主义手法写成的散文,我一口气读完,兴致很高,时时为其文字抒发之妙,哑然失笑。很久没有读到这样令人兴高采烈的文字了。
  所记也很平常,不过是配眼镜的事。但写得真实可信,使读者如同身临其境,亲自体会。正因为我用三元钱购买的,戴了十几年的老花眼镜,近来也有些不合适,想换一副。只是长期不好进商场,也不好到医院,以上二者,都视为畏途。一看到这个题目,有动于衷,就想看看,事出偶然,竟意外地得到一次读书的快乐。
  我和作者,素不相识,前几年在《花城》上读过他写旗人妇女的一篇小说,曾打听过作者的情况,但未得要领。今天读了这篇散文,好像对作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感情。不过,说好说坏,完全出自客观,其间并无私情。
  目前,散文虽然多起来,但引人入胜之作,并不多见。我以为不少散文,缺乏现实主义精神。本来,散文不同小说,现实意义,理所当然的应该大些、多些,其实不然。有些作品虽然是记事写景,但因为作者的立意不妥,就使所记之事,所写之景,失去了本色本性。这里说的立意不妥,包括浮夸不实,自我卖弄,要求功利,哗众取宠等等。一篇文章之中,有其一点,足以使所写所记,失魂落魄,只剩皮毛。况有的文章,以上四点,全都有份乎?
  有人提倡,指摘当前创作缺点,最好举出实例,我还没有那等天真勇气,只能按照老习惯,笼统言之,信不信由你好了。如果再说得具体一点,那就可以举出:比如有了“权”的人,他的散文,就容易流露一点“威”;有的人考场得意以后,他的散文,就容易带一点“躁”。这两种气,不管如何表现,对作文都不利。
  所谓用现实主义的精神写散文,就是用实事求是的精神写文章。实事,就是现实;求是,就是现实主义。生活自是生活,现实自是现实,粉饰不得,歪曲不得。但并不是说,作者对生活和现实,不能有所评价。个人的企图,个人的打算,自然不能强加给生活,不能强加给现实。但是可以通过对现实生活的忠实描述,表达作者的纯朴的心意和愿望。这样的散文,能使人信服,使人爱好,当然还要有文采。赵大年的这篇散文,就是如此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1985年2月1日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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